2017年度包装艺术设计实验教学中心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阶段性年度考核报告

作者:时间:2023-07-15点击数:

(三)研究成果

1.专利情况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授权号

获准国别

完成人

类型

类别

1

书签(凤凰苗族牛娃一)

201730285053.7

中国

周红惠

外型

合作完成—第一人

2

书签(凤凰苗族牛娃二)

201730285672.6

中国

周红惠

外型

合作完成—第一人

3

卡通扇子(凤凰苗族牛娃一)

201730282915.0

中国

周红惠

外型

合作完成—第一人

4

卡通扇子(凤凰苗族牛娃二)

201730283445.x

中国

周红惠

外型

合作完成—第一人

5

黑陶茶具套件

201730311342x

中国

周红惠

外型

合作完成—第一人

6

一种桌椅两用家具及其组合家具

ZL201621285496.2

中国

杨勇波

家宇

实用新型

合作完成—第一人

7

带滑板功能的便携式自行车

ZL201621392295.4

中国

杨勇波

实用新型

合作完成—第一人

8

一种模块整合式的具有展示功能的立体包装盒

201720754944.7

中国

郝建英蔡信淳

实用新型

合作完成—第一人

9

一种可抽拉的具有展示台功能的包装盒

201720748662.6

中国

郝建英蔡信淳

实用新型

合作完成—第一人

10

一种螺杆拼接式的可多层展示的立体包装盒

201720750085.4

中国

郝建英蔡信淳

实用新型

合作完成—第一人

注:(1)国内外同内容的专利不得重复统计。(2)专利:批准的发明专利,以证书为准。(3)完成人:所有完成人,排序以证书为准。(4)类型:其它等同于发明专利的成果,如新药、软件、标准、规范等,在类型栏中标明。(5)类别:分四种,独立完成、合作完成—第一人、合作完成—第二人、合作完成—其它。如果成果全部由示范中心固定人员完成的则为独立完成。如果成果由示范中心与其它单位合作完成,第一完成人是示范中心固定人员则为合作完成—第一人;第二完成人是示范中心固定人员则为合作完成—第二人,第三及以后完成人是示范中心固定人员则为合作完成—其它。(以下类同)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下一页

地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泰山西路

邮政编码:412007